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落实婚姻、殡葬、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落实儿童福利、收养、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教育,指导协调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公益活动,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