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和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组织、协调和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