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今年以来,崇阳县民政局通过认真学习践行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七个并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作风建设,健全防控机制等措施,强化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营造“不敢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与主题党日活动并重。通过开展专题学习、聆听党课、主题讨论、撰写心得等环节活动,进一步强化“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敢担当”意识,让每一名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民政干部队伍。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宣传正面典型并重。通过开展收集整理廉政故事活动,传播正能量,经深入挖掘和基层推荐,共选出曾勇、陈俊豪、王仁霞等3名模范人物,宣传他们扎根基层、乐于奉献、甘于清贫、廉洁奉公的精神,曾勇同志的廉政事迹被咸宁日报登载,传递出社会的正能量,树立了民政系统的勤廉形象。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并重。围绕权利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定了2018年县民政局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明确了风险点防控责任人。开展岗位风险排查,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大力推行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把纠正“四风”问题作为重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要求精神,及时组织收看电视问政节目,查找并切实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病”“行业病”“职业病”。着力解决民政行政系统“庸、懒、散、软”等不良习气,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与专项治理并重。继续抓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督促、检查情况。今年没有出现局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行为,以及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高档消费行为、变相公款旅游行为。根据《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办公用房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清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机制,切实抓好各项规定制度的落实,强化内部监管,确保无违反规定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把政策关,杜绝工作中出现违纪审批、把关失控现象发生。津补贴发放严格按县纪委规定执行,严禁巧立名目乱发津补贴。今年上半年全局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经费开支比上年度同期下降15%。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公务车辆“三定点”(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办公室统一管理、调派使用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节假日期间,公用车辆一律停入局车库。今年我局公车管理规范,没发生公车私用事情。重点治理农村低保资金、城镇低保资金、救灾资金、农村五保资金等四项资金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成立民政资金专项督查工作组,对全县民政四项资金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2015年至今县民政局下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采取乡镇自查、实地检查和进户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民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规范运行。
五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学习教育活动并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与反腐倡廉教育结合起来,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和整治工作,引导和督促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促进干部自觉做遵守纪律的“明白人”。局党组坚持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分析每季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讨论研究下阶段工作重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以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为契机,重点开展了“七个一”的教育活动:观看一次《碧血天香》微电影和《迷失》《我们绝不当李自成》警示片、开展一次“守纪律、讲规矩”廉政党课、签订一份家庭助廉承诺书、组织一次《监察法》《宪法》等知识线下和网上测试、组织参观县看守所、组织一次中层干部集中廉政谈话、挖掘整理出3个廉政故事。通过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让全体党员政治理论素养明显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明显提高。
六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并重。落实责任,在全局形成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股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局面,并将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提高办事效率,坚决惩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同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扎实推进民政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七是党风廉政建设与纪检监委工作并重。大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在组织领导、工作经费等方面,为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能提供有力保障。定期听取纪检负责人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问题。重视支持县纪检组派驻工作,切实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配合县纪检组对案件查办工作,协助做好相关事宜,今年先后协助县纪委对局2名党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4名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留党察看处理,确保县纪委督办案件的查办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对1名严重违纪违规工作人员给予开除处理,对7名违纪违规工作人员分别进行了约谈或诫勉谈话处理。(崇阳县民政局 王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