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崇阳县民政局采取积极措施,开展关爱救助保护行动,推动建立“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让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享受更加温暖更加实惠的关爱。
一是强化“三留守”人员生活保障。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家庭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实现对困难群众的应保尽保。
二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急难问题、生活陷入困境,符合救助条件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按照城市低保标准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时实施救助。对实施临时救助后仍然无法解决困难的,给予特别的帮扶和救助,履行政府兜底职责。
三是认真落实医疗救助政策。为民政保障对象中的“三留守”人员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购买大病商业保险。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按政策给予办理,切实把各项帮扶政策及时落到实处,确保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基本医疗保障。
四是积极构建社会保护新机制。建立包括重病重残、事实无人抚养、父母服刑、戒毒人员子女、艾滋病患者子女等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社会保护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政府、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关爱服务体系,构建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家庭尽责,共青团、妇联、残联、自愿者协会等群团组织及社会力量参与的“三留守”人员社会保护新机制,推动建立“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崇阳县民政局 王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