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照料服务水平,崇阳县采取五项举措,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管。建立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民政、残联共同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的审定、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家喻户晓。利用微信群、培训会议、电视、报纸、宣传单、宣传手册、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申领程序等具体事项,提高全县残疾人两补贴政策知晓率,使“两项补贴”家喻户晓。
三是严格审批程序,精准识别。严格按照自愿申请、逐级审核、补贴发放的流程和“一人一档”的要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由各乡镇负责将本辖区内所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人员名单与低保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相对照进行初审,县残联对申报对象的残疾证类别、级别、办证时间进行审核,由县民政局最终审批确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由各乡镇负责按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条件进行筛选、汇总、初审,报县残联进行审核,再报县民政局审批确定。通过层层把关审核,确保“两项补贴”发放信息真实完整,做到不虚报、不错报,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公开公平、规范有序、阳光透明,确保惠残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建立档案制度,动态管理。建立了健全的两项残疾人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人一档,每月对纳入困难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保障对象进行审核,实行应退则退,应保尽保的动态管理机制,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到应有的保障。
五是规范公示程序,阳光运行。各乡镇按照要求将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发放情况及时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残补资金发放在阳光下运行。
目前两项补贴按季度发放,第一季度全县共有重度残疾人5035人,每人每月发放护理补贴100元,困难残疾人3563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48.62万元,发放困难残疾生活补贴52.655万元。第二季度全县共有重度残疾人5294人,困难残疾人3758人,共须发放补贴21.072万元,尚在审核中,预计7月底发放。(崇阳县民政局 王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