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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民政局四项举措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年度核查

上载日期:2018/7/23 17:09:48 来源:民政局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社会救助工作政策,助力扶贫攻坚,把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工作作为重大民生惠民工程抓好抓实抓细,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兜底救助不落一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崇阳县民政局采取四项举措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年度核查。

一是召开工作培训会,认真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年度核查。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按标施保和五保供养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目标,我局4月份组织召开了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会,针对核查目标、核查对象、核查内容等作了详细讲解,特别是对核查的方式方法及注意事项作了细致的说明。同时印发了《2018年度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核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所有在册城乡低保、五保家庭进行入户核查,6月底前完成全部入户调查、民主评议、联审联批等工作。

二是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入户核查社会救助家庭财产收入。出资24.6万元,联合县招标办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程序,通过网上公开招投标方式,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天城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入户调查、收入核算,实行按标施保,目前已完成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张榜公示、联审联批全部工作程序。

三是协调机制有序开展,实现与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对象,加强了动态管理,以精准救助、精准扶持为手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围,建立了精准救助和精准脱贫有效衔接机制,已于5月份将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数据与精准扶贫国网信息比对结果及时反馈至县扶贫办,并通知县扶贫办及时予以更新,进一步完善了精准扶贫台账信息。

四是依据低保相关政策,对兜底保障对象进行了精准识别。先后下发了《关于对精准扶贫全额兜底对象进行调查认定的通知》和《关于对精准扶贫补差兜底对象进行认定的通知》,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缺乏自我发展能力,无法通过其他措施脱贫,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对象,依据低保相关政策,通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与县扶贫办审定后实行重点救助,兜底保障。确保全额兜底保障(低保户)水平不低于420元/人/月,差额兜底保障(低保户)水平不低于280元/人/月,全额兜底保障(五保户)水平不低于8500元/人/年。截止6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的共有6833户12127人,其中经扶贫办、民政局确定兜底扶贫3424户4850人(全额兜底低保户798户1670人,补差兜底扶贫820户1374人,五保户1806户1806人)。(崇阳县民政局  王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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