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崇阳民政网

崇阳县民政局五举措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水平

上载日期:2018/7/26 8:53:18 来源:民政局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今年来,崇阳县民政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要求,将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作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民生安全网的重要举措,采取五项举措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提升“特困供养”保障能力,真正实现“困有所养、应养尽养”。

一是完善供养服务管理设施,扎实开展农村福利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元旦期间,县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检查了全县12所农村福利院的食品、药品、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发现福利院在院民外出登记、公共场所卫生、用电设施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3月份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统一制定了《24小时值班日制》《食品购买台账》《安全巡查》《院民出入登记》等11种表格、台账;进一步规范了31项应急预案和规章制度,并汇总编成手册,便于福利院工作人员管理和学习。要求福利院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是全面审计特困供养收支,对财务收支、使用情况存在问题督办落实整改。通过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从2018年元月10日起,通过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全县12所农村福利院2016至2017年的财务收支情况、供养人员生活费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审计,重点审计财务收支是否合理、核算支出是否合规、财务管理是否规范等情况。目前已完成了审计工作,制定出台了整改方案,正在督办落实整改。

三是合理配备工作人员,提高特困供养服务人员待遇。本着“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的原则,为农村福利院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照料护理人员,以满足供养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根据供养人数与照料护理需求,制订人员招用、招聘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供养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用、招聘,供养机构依法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并落实招用人员的具体薪酬标准和相关社保待遇;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或《照料护理协议》,并落实相关待遇。同时将福利院院长工资由1500元/月提高到1800元/月,服务人员工资由12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预算安排资金105万元。

四是出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精准核实特困供养对象。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的有6833户12128人,而国网扶贫信息标注只有11788人,其中还存在将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标注为一般户、一般贫困户的情况。为了进行有效衔接,对扶贫国网信息给予及时更新,专门出台了《2018年度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核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兜底救助、不落一人”的工作目标,进一步精准核实特困供养对象信息资料。

五是举办农村福利院护理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农村福利院养老护理工作水平。把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作为提升全县福利院管理服务水平的一件大事来抓,7月份举办农村福利院护理员培训班,对有意愿从事养老护理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实习实践两部分。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等特点和老年人服务需求,培训班开设了老年人护理基础、职业道德与礼仪、饮食照料等课程,特邀护理专家作专题辅导,让学员熟练掌握初级养老护理员的所有技能。理论学习结束后,立即组织参训学员进行实习实践,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崇阳县民政局  王良民)

申明:本站新闻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崇阳县民政网 版权所有 | 联系电话:0715-3395103 传真:0715-3385090
联系地址:崇阳县天城镇桃溪大道4# | 邮政编码:437500
建议使用 IE 6.0 以上版本、1024×768 屏幕分辨率浏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