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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民政局“五个落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上载日期:2018/8/13 17:43:00 来源:民政局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中的重要作用,扩大脱贫攻坚成效,崇阳县民政局紧抓“精准”不放,在措施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到“五个落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为贫困群众筑起一条“覆盖全面、救急解难、托底有力、持续发展”的民生底线。

一是落实低保救助,凸显“兜底保障”。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缺乏自我发展能力,无法依靠其他措施脱贫的家庭,确保全额兜底保障(低保户)水平不低于420元/人/月,差额兜底保障(低保户)水平不低于280元/人/月,全额兜底保障(五保户)水平不低于8500元/人/年。截止7月底,支出精准扶贫兜底保障资金1742万元。其中全额兜底524.1万元,补差兜底275.3万元,农村五保942.6万元。

二是落实医疗救助,遏制“因病返贫”。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928人参加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大病商业保险共计277.98万元。提高了医疗救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住院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救助标准从10000元提高到40000元。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由20%比例6500元封顶提高30000元。农村五保对象住院救助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年10000元提高到年50000元以内的全额救助。在定点医院推行“一站式”服务、医保单据“一票制”结算、经办机构“一窗式”受理。截止6月底,给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住院救助2896人次,重特大疾病门诊救助60人次,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13人次,支出119.08万元。

三是落实临时救助,健全“应急机制”。深入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在体制机制、服务方式、信息共享、财政税费等方面探索创新,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实现社会救助效益的最大化。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畅通社会兜底“最后一公里”,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截止7月底,共对扶贫对象实行临时救助2001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64.31万元,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320元。

四是落实留守关爱,实施“社会保护”。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全县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299人,留守老人2397人,留守妇女920人,建立了“三留守”人员信息库,健全了信息报送机制。更新了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信息台账,做到一人一档,人人落实有监护人,建立儿童福利主任制度的村(居)民委员会共计193个,目前正在将儿童福利主任名单录入系统中。在全县建起“希望家园”14个,为近1000名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素质培养、课业辅导、安全自护等服务。另出资5万元为全县47个重点贫困村的农村留守儿童购买了意外保险。

五是落实驻村工作,做好“责任帮扶”。根据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配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3月份以来,对天城镇白泉村、铜钟乡大岭村、港口乡团山村3个行政村派驻了驻村工作队。7月9日,又落实了由“一把手”每周四天吃住在所驻村的“4+1”驻村脱贫攻坚工作模式。通过组织干部入户、加强帮扶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广泛开展“村湾夜话”等形式,因人施策制订帮扶计划,督办扶贫政策和措施落实。截至目前,县民政局所负责帮扶的3个行政村低保到位率100%,教育帮扶到位率100%,医疗救助按政策已全部到位,危房改造全部完成,异地搬迁户全部迁入新居,产业扶持49户,各项惠民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崇阳县民政局  王良民 周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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