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深入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国特色反腐败法律体系和监察制度,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咸宁市纪委《2018年度关于开展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工作方案》和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崇阳县民政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局机关迅速掀起了学习热潮,同时,在全局范围内营造了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迅速落实精神,制定宣传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宣传,强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引领整个社会风气向上向善。将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贯彻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着手制定了《县民政局开展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方案》《崇阳县社会团体开展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活动目的、活动内容、责任分工、实施步骤、有关要求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重点围绕“十进十建”中的“进党委”“进机关”“进社会组织”展开。
认真对照内容,细化宣传措施。一是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宣讲监察法,结合各自分管领域的工作实际,畅谈监察法学习体会,进一步明确自身使命、职责,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二是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月”等活动,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党纪国法的日常学习教育,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经常性。三是掀起学习《宪法》《监察法》等法律热潮。发动全局在职在岗干部认真积极学习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不断提高纪律意识、法治意识。
严格活动要求,确保宣传实效。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加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主体责任指定分解到各责任单位。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地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活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带头参加、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二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坚持痕迹管理,注重保留视频、图片等活动资料,及时总结活动举措和活动经验,大力宣传活动新进展新成效,着力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并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崇阳县民政局 王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