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确保脱贫攻坚成效,崇阳县民政局紧抓“精准”扶贫,在措施落实上下功夫,为贫困群众筑起一条“覆盖全面、救急解难、托底有力、持续发展”的民生底线,群众满意和比较满意率达90%以上。
严格落实政策到位。该局严格落实救助政策,凸显“兜底保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丧失劳动能力,缺乏自我发展能力,无法依靠其他措施脱贫的,确保全额兜底保障(低保户)水平不低于420元/人/月,差额兜底保障(低保户)水平不低于280元/人/月,全额兜底保障(五保户)水平不低于8500元/人/年。严格落实医疗救助,遏制“因病返贫”。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928人参加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大病商业保险共计277.98万元。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住院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救助标准提高到4万元。农村五保对象住院救助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提高到年5万元以内的全额救助。在定点医院推行“一站式”“一票制”服务结算。严格落实临时救助,健全“应急机制”。为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实现社会救助效益的最大化,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畅通社会兜底“最后一公里”,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热心帮扶关爱到位。该局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通过摸底排查,建立“三留守”人员信息库,健全了信息报送机制。全县“三留守”人员共有5629人,其中留守儿童2310人,留守老人2398人,留守妇女921人。更新了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信息台账,做到一人一档,人人落实有监护人。建立儿童福利主任制,已全面录入全国村居儿童主任(乡镇督导员)信息管理系统;搭建了“爱心妈妈”“爱心学校”“爱心活动”“希望家园”关爱保护平台。全县建起“希望家园”14个,为近千名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素质培养、课业辅导、安全自护等服务。出资5万元为全县47个重点贫困村的农村留守儿童购买了意外保险。利用“妇女之家”深化留守妇女的维权服务,对留守妇女开展安全防范教育,进行心理情绪疏导,调解婚姻家庭关系,切实加强人文关怀。新建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15个,全县共建102个,占全县行政村的55%。截至目前,全县农村留守儿童中享受低保的119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11人,享受精准扶贫政策的690人;全县农村留守妇女中享受低保的96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27人,享受精准扶贫政策的413人,享受生产帮扶(如贷款、培训、产业帮扶、医疗救助)的963人;全县农村留守老人享受国家农村养老补贴的2398人,享受80岁以上高龄津贴的268人,享受低保的305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84人,享受精准扶贫政策的668人。
驻村责任落实到位。该局根据崇阳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配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3月份以来,对天城镇白泉村、铜钟乡大岭村、港口乡团山村3个行政村派驻了驻村工作队。7月9日,又落实了由“一把手”每周四天吃住在所驻村的“4+1”驻村脱贫攻坚工作模式。通过组织干部入户、加强帮扶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广泛开展“村湾夜话”等形式,根据村民意见和建议,补齐“九有”短板,加强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让全体村民共享发展成果,获得精准扶贫认同感,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截至目前,该局负责帮扶的3个行政村低保到位率100%,教育帮扶到位率100%,医疗救助按政策已全部到位,危房改造全部完成,异地搬迁户全部迁入新居,产业扶持49户,各项惠民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崇阳县民政局 王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