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崇阳县民政局认真履行殡葬管理职能,努力提高殡仪服务水平,以打造“和谐殡葬、绿色殡葬、文明殡葬、便民殡葬”为目标,规范管理、健全机制,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打击黑恶势力,净化殡葬管理环境。2015年3月3以来,长期盘踞在县殡仪馆的天城镇谢家坳村四组、六组以王某、谢某为首的少数村民组成的殇夫班子,利用地缘优势,以殡仪馆建在本组地盘为由,强行闯入殡仪馆做殇夫,利用殡仪馆场所,借用殡仪馆名义,以不让丧户办事、不让遗体火化、不让遗体下葬等相要挟,强行承揽丧葬服务业务,收取高额费用,牟取非法利益,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丧户深受其害。该团伙的行为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多项罪名,对我县殡葬管理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净化殡葬管理环境,近日,根据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县公安局出动警力60余人,将该殇夫班子一网打尽,以王某、谢某为首的十名涉黑涉恶的非法殇夫班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丧户拍手称快,这是我县范围内开展的殡葬改革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开端。
二是规范殡葬用工,优化殡葬服务项目。为了保障殡管所工作正常运行,7月13日,我局派出三位同志到通山、咸安两地参观学习殡仪馆丧葬流程。根据其他县(区)做法,参照该县殡葬管理工作实际情况,规范殡葬用工。通过人社部门劳务派遣,招聘2名以钱养事的工作人员,服从所里工作调遣安排,从事接运遗体和丧葬整容抹澡等其他工作。同时,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重新整合各项殡葬服务清单,着力抓好墓地、遗体接运、骨灰盒销售、业务办理引导等主要服务项目,严格按照物价标准,公平、公正、公开,明码标价,并标明产品的名称、生产厂家等信息,保证丧葬用品的质量,切实维护丧户的合法权益;对部分殡葬服务项目实行外包,设立守灵服务部,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杜绝“生、冷、硬、推”,把殡葬服务选择权和消费权交给群众。
三是规范制度建设,出台殡葬改革“七不准”规定。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全面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节约土地资源,更好地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早日建成小康、生态、平安、健康、活力新崇阳,我局于7月中旬报县政府同意出台殡葬改革“七不准”规定。不准在县城区任何场所办理丧事,治丧活动一律到殡仪馆集中办理;不准大操大办丧事、豪华车队送葬,抛撒纸钱、使用吹鼓手、高音喇叭;不准任何单位、个人经营冷藏棺、遗体冷藏业务,非殡仪馆殡葬车辆接运遗体;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准乱埋乱葬、套棺再葬;不准在城区内生产、经营封建迷信用品、棺木及墓碑石材;不准对死亡未火化的党员干部、职工发放安葬及抚恤费。规定明确,对有违反殡葬改革“七不准”规定行为之一的,将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是加强廉洁服务,提升殡仪服务口碑。以民生为指向、以服务塑口碑,优化殡葬服务流程,年初与所有员工签订“廉洁服务承诺书”;加强殡管所员工廉洁服务教育,经常性开展廉洁服务学习会、讨论会等,努力提升廉政修养和廉洁意识;所有财务收支统一安排,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找丧户索要钱财、物品。同时深化“一对一”主动引导服务机制,通过修订完善考勤、车辆管理、考核等规章制度,寻求难点问题突破,着力实现殡仪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人性化、社会化、安全化。
五是推进项目建设,改善殡仪服务硬件设施。积极推进县殡仪馆扩建工程项目建设,改善殡葬服务设施。淘汰陈旧火化设备,投资50余万元,引进1台全新设备,并安装火化尾气处理系统,实现“零污染”排放,在殡仪馆大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并对墓区进行了维修。同时拟投资1200万元,新建、改扩建殡仪馆和殡仪服务中心,建悼念厅、殡仪服务中心大楼,同时规划停车场、骨灰寄存楼等附属工程建设,努力改善治丧环境,提高治丧服务设施,全面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崇阳县民政局 王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