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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民政局采取“四多”举措 创建学习型单位

上载日期:2018/11/22 14:43:34 来源:民政局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今年以来,崇阳县民政局以服务保障民生和提升党员素质为切入点,牢牢把握“两学一做”活动要求,坚持带着感情学、怀揣责任学、贴近工作学,通过采取“四多”举措创建学习型单位,实现形式与内容、过程与效果双统一。
    一是多制度推动。局党组始终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发展进步的重要基础,纳入民政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建立和健全了学习考勤、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学习档案、专题调研、学习考核等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给干部职工指明学习方向,采取指导性学习与启发性学习相结合,并给每个干部职工一定的学习目标,让人人都感到有压力,达到以压力催生学习动力,以动力促进行动力和创造力。
    二是多层面学习。邀请市民政局业务骨干来局专题授课1次,局党组班子先后5次集中学习研讨,班子成员到下属事业单位带学8次,实现学习受众层面的全覆盖,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人有所知、有所悟、有所得。在民政微信群开展“每天学一点、进步多一点”学习活动,每天在群里发布党的创新理论、党建工作知识,不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是多样化宣传。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播放和在宣传专栏、党建文化长廊设置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扫黑除恶”、“十进十建”等活动内容,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坚持把学习引入工作之中,使学习成果转化为思想方法、工作手段和领导能力。在具体学习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解决突出问题。局班子成员全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主要领导全年撰写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全局干部职工每人全年撰写学习心得不少于3篇。同时,局办公室对单位组织政治学习、成果实际转化等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树立了民政部门“为民、爱民、惠民”的良好形象。
    四是多举措落实。投入专项经费40余万元,将专门的学习室和会议室配置了大屏彩电、功放机、音响设备;征订各类报刊、杂志等学习资料、添置电脑、笔记本,保证了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在经费上做到了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坚持学中干、干中学有机结合,在精心抓好低保救助等工作的同时,全面提升孤、残、老、弱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与服务标准,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推进全县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推行接待群众做到“五个一”,即 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腔热情接待、一句好话相送,全力服务办事群众;开展“假如我是民政对象”大讨论等活动,不断培养塑造过硬的职业能力和职业作风,真正把学习领会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付诸于工作实践、落实于为民服务。(崇阳县民政局 王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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