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崇阳县救助管理站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电视台、广播、报纸等媒体发布公告、在城区悬挂横幅、张贴公告以及出动宣传车等措施,大力宣传流浪救助政策、救助电话、救助地点等内容,全方位查找流浪乞讨人员,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氛围。
二是加紧寻亲工作。全年共为19名救助对象进行DNA血样采集,数据采集后将救助对象的DNA数据等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失踪人口数据库和全国打拐DNA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以便尽快查找到他们的家人。在采集DNA数据的同时,工作人员还通过“全国救助寻亲网” “今日头条”手机APP“头条寻亲”栏目,发布寻亲公告,帮助站内滞留人员尽快找到家人。
三是加大救助力度。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各部门送来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管理以及护送返乡工作;扎实抓好“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为主题的专项救助和日常救助工作。深入巡查流动人员密集场所、车站、广场、桥梁涵洞、房屋拆迁未完工等生活无着人员时常活动和露宿区域,发现救助对象要做到应救尽救,并劝导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食物、矿泉水、药品、棉衣、棉被等物品;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直接送定点医院救治,属精神病人送县精神病医院治疗;对在站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尽快查明户籍并护送返乡,对一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人员,按相关政策妥善安置;对流入到外省市县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做好接回或接收工作并护送返乡。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在崇阳县民政局党组的指导下,积极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联动工作,主动抓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接待、救助服务、宣传教育等工作。全年共救助自主返乡、流浪乞讨及走失困境等人员548人次,其中:自主返乡人员315人次,主动巡街救助人员23人次,公安及其他站护送救助人员28人次,滞留在站人员37人次,救助未成年人9人次,送县中医院及精神医院治疗136人次。
(崇阳县民政局 王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