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到困难群众的手中,12月12日,崇阳县民政局下发《关于分配2018-2019年冬春救助物资的紧急通知》,《通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一是规范救助范围。要求各乡镇对在冬春需救助台帐范围内和低温雪灾的2018年受灾困难户,重点保障重建户、重度残疾人、分散五保户等特困群体救助物资。
二是规范申报程序。要求各乡镇严格执行咸宁市救灾款物使用管理“五项制度”,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三公示”的程序发放到户。
三是规范监督检查。要求乡镇驻村干部主持召开村民代表评议会议,督促公示,监督发放。民政办要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是规范报表时间。要求各乡镇民政办务必于12月31日前把分配救助物资花名册电子版和签字花名册报县民政局救灾股。各乡镇要迅速将救助物资分配到受灾村,确保专物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拖延发放时间。并迅速组织村民代表评议,张榜公示。发放后,县民政局将跟踪检查。
此次冬春困难群众物资救助工作共向全县12个乡镇分发棉被2300床、棉大衣100件、棉衣裤500套、夹克1000件、绒衣390件。目前各乡镇正积极组织人员将冬春救灾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崇阳县民政局 王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