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咸民政发【2019】2号)精神,2019年5月22日,在县民政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崇阳县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第一次联席会议,县民政局局长姜青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民政局副局长周移房主持会议并作工作部署,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近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周移房同志传达学习了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地名工作实际,就有效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进行动员,对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时间安排、方法措施、工作要求作具体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强调重点整治“大、洋、怪、重”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离公序良俗的不规范地名。
同时,与会人员就《崇阳县进一步完善街道命名更名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实施方案》进行讨论并提出各部门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意见和建议。
最后,姜青和同志强调:一是把握总体要求,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重要意义,通过持续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有效提高地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净化地名环境、延续地名文脉,更好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各单位在本职工作范围内,要协同联动、合力攻坚;县民政局要做好清理整治不规范的统筹协调、标准化处理、督促检查等工作,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示范带动作用。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等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本领域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二是夯实制度基础,健全长效机制。着重把握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原则,把推进清理整治与保持地名的稳定性结合起来,通过依法规范地名命名和使用,推进地名标准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三是把控时间节点,统筹部署推进。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合理统筹工作安排、层层压实工责任、强化督导问责,确保清理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崇阳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