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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民政局对精神病患者实施分类救助

上载日期:2021/9/18 9:54:45 来源:崇阳县民政局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为全面做好精神病患者救助管控工作,减轻患者家庭负担,崇阳县民政局不断完善救助机制,畅通救助渠道,对全县精神病患者视其困难程度给予分类救助,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对困难精神病患者,落实困难补助。全县困难精神病患者实施动态管理,落实精准帮扶;并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拓展救助形式,确定“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可以单人户享受低保”。1-9月对全县1113名困难精神残疾人发放低保金270.7万元,残疾人生活补贴62.33万元;对1275名重度精神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02万元,做到困难精神病人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是对孤寡精神病患者,落实托底救助。对全县337名无家属、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精神病患者,落实特困供养救助,实行生活、护理全托底,1-9月发放救助金268.18万元,全面保障孤寡精神病患者基本生活需求。

三是对流浪精神病患者,落实照料安置。加强街头巡查力度,对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由救助站先送医救治,后进行身份查询,今年已查明比对到7名流浪精神病患者身份,并护送他们返回河南、河北、四川等地。对查找不到真实信息的精神病人,以开展站内照料、站外托养、纳入五保救助等方式进行多元化照料安置,目前共有4名无法查明身份的精神病患者,均于县精神病医院治疗,切实消除流浪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风险隐患。

  (崇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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