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崇阳县民政局党员干部前往白泉社区铁匠桥小区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通过“星空夜话”协商议事形式,大力宣讲民政法规政策,征集民意,了解到铁匠桥小区居民沈某(户主)与其兄金某两人今年年初办理了二级精神残疾证,该户在享受1180元/月的基础上,仍然生活困难。根据《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重度残疾人在获得低保后生活仍困难的,对其本人按不低于本地低保标准20%的比例增发补助金。”对此,低保局工作人员进行了入户核查,按政策将此户保障标准提高到1440元/月。
自重点救助政策实施以来,我县累计对633人进行了重点救助,每月增发救助金共计69696元。通过此案例,县民政局举一反三、见微知著,进一步挖掘救助“盲点”,重点关注已纳入社会救助政策范围的“沉默”弱势群体(重病重残、“一老一小”);主动联系对接残联、医保等部门,实现信息互通共享,进行大数据比对;并整合全县实践活动收集的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强化救助对象动态管理,6月份,全县新增35人,退出49人,提标21人,实施临时救助51人,切实做到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应助尽助,擦亮救助服务温情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