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崇阳民政网

减半救助办理时限 提升兜底保障水平

上载日期:2023/11/14 9:23:49 来源:崇阳县民政局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近年来,崇阳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好民政民生保障职能,着力抓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创新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等6项救助办理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缩至22个工作日救助办理时限缩减50%以上,切实实现了社会救助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的有效分离,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服务效能显著提高。

       一、事前明确工作流程,确保“放得下”

       一是总结经验,突出实效性。2017年积极探索推进救助服务改革,研究制定《崇阳县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选取人口最多的农村乡镇-白霓镇,率先开展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3项民政服务事项权限下放至白霓镇人民政府,随着审批权下放,白霓镇的救助申请处置也一直在提效。在县民政部门监督指导下,白霓镇严把新增救助对象调查核实初审关,对新增申请人家庭状况进行全面细致调查,并成立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制度,确保做到“不漏保、不错保、应保尽保”。从2018年至2022年,白霓镇审核审批通过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756人次,大大方便了群众申办.提升社会救助的精准度和覆盖面,为全面推行此项工作累积了重要经验。二是充分调研,突出可行性。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实施全面铺开,在全县12个乡镇开展深入调研,针对群众反映的救助申请程序复杂、申请材料多、审批时间长等问题,充分征求各乡镇意见,在确保群众迫切需要,且乡镇能有效承接的前提下,扩大下放范围、增强下放力度,将试点的3项救助服务事项内容,扩充到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4 倍以下)、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定、高龄津贴审校审批等6项服务事项;并将各类社会救助申请表格进行整合,统一形成《崇阳县社会救助申请表》,推进“一表申请、一表通办”。三是制定方案,突出规范性。按照“权责一致、便民利民、提高效能”的原则,崇阳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印发了《崇阳县民政服务事项权限下放乡(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细化了社会救助从申请到备案管理6项流程,取消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后、确认前的公示和民主评议两个环节,审校结果由乡镇直接在村社委员会进行公示,确保审核确认对象精准、救助标淮精准;并明确民政部门、乡镇、村社三级在审核确认、审核审批、审核审定工作中的责任,将“个人申请一乡镇申核一民政部门确认”简化为“个人申请—乡镇审核确认一民政部门事后监管”的新模式,使救助服务更便捷、更高效。

        二、事中强化能力提升,确保“接得住”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召开全县民政领域高频服务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推进会,针对社会救助审批确认权下放的操作流程、申请审核确认程序,经济核查授权要求进行详尽讲解;并组织救助中心人员分组前往每个乡镇督导业务学习,介绍审批经验,解答工作疑问,配合各乡镇开展好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二是强化人员力量保障。组织各乡镇分别成立社会救助权限下放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明确专人负责及审核确认流程,并在全县203个村、社区设置1名专职困难群众调查员,确保不空岗,工作不脱节。三是用好手机网络平台。全面推广运用“一网通办”“鄂汇办”“困难信息上报”APP,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分配到乡镇和村社监测信息1256条,利用手机网络平台进行100%核查,并在“鄂汇办”受理29户困难群众申请,有效提升救助处置效率。通过强化事中能力提升,仅用时1月时间,全面完成了移交审核确认任务,实现了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基层办,也充分调动了各乡镇的工作积极性。

       三、事后完善监管机制,确保“管得好”

       一是履行部门监管责任。为确保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有序运行,县民政局制定《崇阳县民政服务事项权限下放后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了“审查+抽查+调查+核查”立体监管模式,在县救助中心组建了3个监督管理工作组,划分4个乡镇为一个片区,一个工作组负责一个片区,采取每季度轮换监管片区的方式,每月到当季度负责的片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每月新增低保按照不低于30%、特困100%的比例随机抽查下放事项档案、审批事项有关资料、审批事项实施情况,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社会救助对象开展100%年度核查,防止脱保、漏保问题发生。2022年11月救助权限下放以来,新申请城乡低保救助162人次,审核通过121人次,审核不通过41人次;特困供养救助182人次,审核通过161人次,审核不通过20人次;临时救助921人次,审核通过893人次,审核不通过28人次。二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大力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册、宣传单两万余份,印制社会救助政策工具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通过宣传栏长期公示、网站信息公开和社会救助热线等方式,拓宽低保领域监督举报渠道,对社会救助经办人或村居民委会干部近亲属单独登记备案或在审核阶段接到投诉、举报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做到100%入户调查并做好备案,严防“人情保”“关系保”和“政策保”现象发生。三是加强监测预警力度。在困难群众自主申报办理救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主动发现机制,714户103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纳入预警监测;综合运用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给、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组合,形成制度合力,共同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今年以来,全县脱贫人口68419人中,享受城市低保共有45户81人;农村低保共有5242户9171人;农村分散特困供养1533人;临时救助共有277人,切实织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

 

申明:本站新闻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崇阳县民政网 版权所有 | 联系电话:0715-3395103 传真:0715-3385090
联系地址:崇阳县天城镇桃溪大道4# | 邮政编码:437500
建议使用 IE 6.0 以上版本、1024×768 屏幕分辨率浏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