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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措施防治“人情保”和“关系保”

上载日期:2024/9/3 9:32:28 来源:崇阳县民政局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近几年来,崇阳县为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制度实施的监管力度,有效规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吃拿卡要”等突出现象的发生,采取多种措施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切实做好自查排查工作,全面建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实施。

一是加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为目标,下发2024年崇阳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年度核查暨防农户返贫预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购买第三方家计调查,对全县12970户、20297人开展社会救助对象“拉网式”入户核查大核查,以乡镇为主体、村委会(社区)配合,家家到、户户落。同时,加强日常动态管理,年初成立三个监督管理工作组,每月深入各乡镇开展社会救助专项监督检查,按每个乡镇不低于30%以上的范围进行抽查,确保兜底保障不落一户、不落一人,真正形成救助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二是坚持公开公示按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每月乡镇人民政府将申请对象承诺信息、审核救助对象信息、已享受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相关信息及救助动态管理信息等在其所在村(社区)固定公示栏进行动态公示;并将当月在册对象在崇阳县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线上长期公开;每年年度核查后统一制作公开公示栏,在12个乡(镇)、203个村(社区)进行线下长期固定公示。确保广大群众清楚了解政策,自觉当上低保义务监督员,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重视群众举报。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线索,使社会救助领域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对来电举报和信访群众,接待热情、询问详细、记载认真、严格保密,做到件件书面回复;目前已处理42起信访件,有效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信息比对充分利用咸宁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按照“逢进必核”的原则,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在工商、房管、税务、车辆等经济状况进行大数据比对,不断完善信息化核查监督手段,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已完成19691户65539人信息核对,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漏保”等情况发生。 

五是建立备案制。县民政局加强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基层经办人员及近亲属备案监督管理,对备案对象实行100%入户,全县已备案的近亲属有53户83人,坚决杜绝社会救助审核审批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提高社会救助的公信力。

六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结合民政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省惠民惠农大数据监督检查以及社会救助领域嵌入式数字监督等相关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全面调查,建立问题清单。纪委大数据反馈的问题72条,目前初核问题属实29条,问题不属实43条;其中不违反政策规定69条,违反政策规定查实3条,已追缴资金24355元,有一名工作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促进社会救助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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