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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民政局以民为本保障民生推进高质量发展

上载日期:2021/3/11 11:10:03 来源:崇阳县民政局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以民为本保障民生推进高质量发展

 

2020年以来,我县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民生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疫情防控,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着力补短板、优服务、创特色,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

以抗击疫情为前提,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筑牢疫情影响下的民生保障底线。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为我县22132名社会救助对象(含重度、困难残疾人)发放疫情防控生活补贴700.36万元,1-8月物价补贴1711万元以及米油、儿童防疫大礼包等价值102.89万元的生活物资;对“四类人员”中的25名社会救助对象增发补贴救助金7.57万元。二严格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铜钟乡大岭村、天城镇白泉村、白泉社区铁匠桥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对两村一社区1650户5413名村(居)民信息进行摸排,疫情防控期间严格人员进出,做到包保村(社区)“两无”。积极引导群众简化丧葬程序,避免人员密集的丧葬活动。严格落实16所养老服务机构封闭式管理。对殡仪馆、救助站、养老机构拨付运营补贴63.5万元,对殡仪馆和12所农村福利院疫情期间在岗工作人员发放工作补助42.84万元。三严格做好慈善募集和资金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开通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渠道,全年接收捐赠资金2252.52万元,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统筹调配下,共拨付捐赠资金2242.58万元,充分发挥了慈善效益。

(二)以保障民生为主线,扎实做好救助工作。一是全面落实救助保障政策。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580元/人/月提高到59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5500元/人/年提高到5800元/人/年;农村特困供养保障标准从9800元/人/年提高到10608元/人/年;全额兜底保障标准从420元/人/月提高至483元/人/月。积极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和入户核查工作,健全准入和退出长效机制,新增社会救助对象527户836人,调整退出342户417人。全年共向上争取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0249亿元,发放1.1872亿元。其中,农村低保9224户15695人,发放7855.89万元;城市低保927户1695人,发放1073.25万元;城乡特困供养1791人,发放2773.85万元;临时救助982人次,发放169.43万元。二是织密织牢扶贫兜底保障网。2682户3779人发放全额兜底救助金3145.92万元,为863户1464人发放差额兜底救助金558.03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贫困户和整户无劳动力户”等3类重点对象未纳入保障范围的777人逐一进行入户核查,将符合条件的123人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对照第三方扶贫领域抽查反馈意见进行举一反三整改,对我县人均超过1万元以上的一般低保户872户1384人进行重点复核,取消不符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10户13人。三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救助政策,落实24小时热线求助电话,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全年临时救助982人次,发放169.43万元;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对于发生急难型困难的34人次,先行救助发放现金10.03万元。四是提升特困供养照料服务水平。累计投入159.7万元,对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继续推进“冬暖工程”“平安工程”建设,安装冷暖空调137台,购置特护床74张;对部分福利院厨房、门卫室、生活家具进行改造更新;对各福利院消防通道、消防设备进行更新完善。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每个福利机构落实1名安全管理员,实施安全管理常态化报告机制。

(三)以维护民利为主题,推动社会福利落实一是持续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投入967万元实施殡仪馆改扩建项目,现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对我县摸排出的561个硬化大墓、活人墓、散乱葬坟墓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引导文明、绿色殡葬理念,为符合惠民政策的35名对象减免费用18万余元,全年火化尸体210具,提升了火化率。二加强老年福利体系建设。为我县80岁以上6038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发放333.47万元;全省“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排查高龄津贴问题线索共276条,经抽查复核查实死亡仍领取补贴线索247条,违规资金31.479万元,已追缴26.4642万元;并改进完善高龄津贴按月发放机制,建立我县死亡人员信息月报制,做到凡资金发放必同步核对,提升惠民资金发放精准度。260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发放补贴16.33万元;为17人精简退职老年人发放补助9.35万元。投入184万元,新建4个城区养老康乐中心(服务站),26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对24个原有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提档升级。强化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力度,已有29人通过护理培训考核。三是关爱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开展了“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精准摸排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综合管理系统。申报了10个村实施“童伴妈妈”项目试点。召开了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强化部门合力。深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组织300名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福利主任开展业务培训关爱服务水平统筹推进其他事务福利工作。孤儿养育标准从1160元/人/月提高到1180元/人/月,62名孤儿发放养育金107.68万元;5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23.11万元。97名困境儿童发放了29.1万元的“童享阳光”生活救助金。全年办理婚姻登记4613对,收养登记4个。救助流浪乞讨及走失困境等人员263人次,发放救助金25.6万元救助衣物、食物107件通过“互联网+寻亲”机制识别3人身份并帮助顺利返乡。为10447人次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1247.72万元;扶贫审计反馈问题应补未补37人,经核查对34名符合“两项补贴”对象落实补贴政策。

(四)以落实民权为主体,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一是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引导各村完成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制定工作。完成了我县33个宗族祠堂和109个祖堂的整治转化工作。通过了2019年4个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检查验收工作,2个村验收为优秀等次;并选定谢家坳村、石垅村、白马村、港口村开展2020年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全力建设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试点项目,为和平、大集、七星第一批试点社区落实了“智慧社区”项目建设标准化信息处理和配套办公设备,完成了人口、房屋等基础数据和相关地图数据信息录入;明确了《崇阳县村(社区)协商议事工作流程》,结合“星空夜话”活动,不断完善社区协商治理体系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城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城区社区工作者转任工作方案》,对社区工作者员额配置、人员过渡、薪酬测算等内容作了明确和细化,为规范城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积极发动和引导城区38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99个“三无”小区筹备居民自治组织,城区小区居民自治得到有效提升。完善行政区划体系。地名普查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出版了《崇阳县地名志》《崇阳县行政区划图》《崇阳县地名故事》2600余套。有序开展乡镇勘界试点工作,在全市率先完成了12个乡(镇)村级界线核实。拟定了天城城区8条新建街道命名。开展了“通山-崇阳”第四轮界线联检工作。三是行政审批规范有序。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简化登记流程,新注册登记新社会团体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注销社会组织5个,对我县275个社会组织实行年检。全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乱收费行为排查整治行动,未存在相关违规违纪情况。四是大力推进社工、志愿服务工作。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录入志愿者6.95万人,占居住人口比例的13.6%。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011万元。引导组织220人参加社会工作者培训和职业考试。在去年“爱满荆楚”试点的经验基础上,投入19万元,在七星社区、和平社区、大集社区延伸开展“情系社区 携手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五)以全面发展为基础,增强民政综合实力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项工作和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积极开展“六大活动”“百姓宣讲”“两学一做”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日常引导使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学习引领,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加强思想意识分析研判,筑牢提升思想防线。完善了财务管理、法治建设、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职工工作日志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公秩序。完成了人大建议1个、政协提案1个。规范整理10267卷(件)档案,完善了档案管理13项制度,更新安装了档案管理设备,档案管理工作全面通过省一级复查验收。完成了49名事业编制人事档案的规范整理及移交工作。对外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充实民政队伍工作力量。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60余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处理各类信访件20件,均按期办结,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对照“市县同步”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严格抓好整改工作,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和作风改良。

 

                                                                                                               崇阳县民政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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