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崇阳民政网

银保监会:未经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代理销售理财产品

上载日期:2021/6/15 10:15:42 来源:崇阳县民政局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 银保监会27日对外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强化理财产品销售流程管理,明确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代理销售理财产品。

办法明确,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包括销售本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理财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代理销售机构现阶段为其他理财公司和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理财公司属于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类型、产品属性、品牌声誉等处于起步培育阶段,区分辨识度需要逐步提升。现有销售机构范围总体延续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的成熟渠道模式,便于投资者识别。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根据银行理财产品的转型发展情况,适时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扩展至其他金融机构和专业机构。

办法注重厘清理财公司(产品发行方)与代理销售机构(产品销售方)之间的责任,要求双方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共同承担理财产品的合规销售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义务。(记者李延霞)

申明:本站新闻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崇阳县民政网 版权所有 | 联系电话:0715-3395103 传真:0715-3385090
联系地址:崇阳县天城镇桃溪大道4# | 邮政编码:437500
建议使用 IE 6.0 以上版本、1024×768 屏幕分辨率浏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