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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民政局关于“5.20”开展结婚登记的公告

上载日期:2023/5/15 11:46:09 来源:崇阳县民政局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广大市民朋友:

          每年的5月20日是青年结婚登记高峰日,恰值2023年5月20日为周六,非法定工作日;为满足广大青年实现“5.20”结婚领证的美好愿望,体现“民政爱民 民政为民”服务理念,崇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于5月20日当天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办理地址、办理方式

(一)办理时间:2023年5月2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二)办理地址:崇阳县发展大厦二楼婚姻登记处。

(三)办理方式:结婚登记当事人需现场取号、排队,等候办理。

二、预约时间、预约方式

(一)预约时间:当事人应提前2天通过网络预约、电话确认等形式预约登记。

(二)预约方式:

1.网上预约:个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  http://zwfw.hubei.gov.cn/》,点击“便民服务”中的“湖北婚姻预约登记”进行预约;

2.手机下载鄂汇办APP,选“便民服务”中“婚育服务”选项,点“查看全部本地可用服务”进行预约。

3.电话预约(咨询):0715-3396084

三、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2.双方有效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须有省公安厅公章、户籍地派出所公章、承办人签章,本人页须有派出所户籍管理专用章及承办人签章,并载明登记日期;双方均不是咸宁市户籍的,需持双方在本地的有效居住证;集体户口为本人页原件,若是复印件的要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3.现役军人须出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再婚的需持离婚证原件、法院调解书原件或判决书原件(一审判决书提供生效证明书原件);丧偶的当事人需到户籍派出所将本人婚姻状况改为丧偶;

5.户口簿上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要完善,并与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及本人目前的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相关机关更正,公章不清晰或漏盖的,需到有关机关补盖;(特殊情况请电话咨询)

6.双方两寸近期合影红底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四、注意事项

1.请当事人严把时间节点,按时到场;

2.请当事人在政务中心窗口区域内活动,自觉维护大厅办公安全和环境卫生。

温馨提示:请每对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们核对证件是否符合办理条件,避免“520”当天因证件不符合要求而无法办理。结婚登记需理性对待,不盲目跟风,我们提倡天天都是好日子,婚姻是否幸福与婚姻登记日期无关,婚姻幸福需要夫妻二人互相扶持、共同经营,非必要不在特殊日期扎堆登记,最后感谢您对崇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崇阳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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