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办发电〔2023〕16 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县村级组织减负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我县村级组织减负工作投诉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监督指导事项 主管部门 监督指导电话 关于部门、单位作风不实导致村级组织负担过重等问题 县纪委监委机关 0715-3395349 关于村级组织机构和牌匾设置不合理、考核评比不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项准入等问题 县委组织部 0715-3395314 关于规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化解村级债务等问题 县财政局 0715-3395228 关于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问题 县民政局 0715-3395103 关于农村基础设施不达标、服务群众建设不均衡、化解村级债务等问题 县农业农村局 0715-3395504 关于为农民提供“—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等问题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0715-338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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