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崇阳县委 崇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崇阳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崇发〔2019〕2号)文件,民政局所属的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不再保留。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2020年8月6日起90日内向崇阳县民政局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