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崇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崇编文〔2019〕4号)文件,民政局所属的县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不再保留。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2020年8月6日起90日内向崇阳县民政局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