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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民政局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崇阳县蔬菜协会)

上载日期:2021/12/16 15:48:48 来源:崇阳县民政局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崇阳县蔬菜协会:

你单位于2021年12月2日向我局提交的关于注销“崇阳县蔬菜协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单位于2016年12月19日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212233523850478)行政许可,因自行解散,申请注销社会团体登记。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决定注销你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行政许可,同时收回原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和财务凭证。

    接到本决定书后,不得再以崇阳县蔬菜协会名义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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