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第一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举办者:
2024年5月29日你们向我局提交的关于成立崇阳县第一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已于2024年5月29日受理。经审查,该申请及相关材料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准予崇阳县第一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作为慈善组织登记,颁发《基金会法人(慈善组织)登记证书》,有效期自2024年5月29日至2029年5月28日。
崇阳县第一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崇阳县教育局;法定代表人:孟浪;注册资金:贰佰万元整;住所地:崇阳县天城镇电力大道崇阳一中综合楼一楼)。登记后,应当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政策法规,自觉接受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为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崇阳县民政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