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县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审批;组织、协调和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和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6.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推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民政福利、救助等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崇阳县民政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5个股室,即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股)、财务股、基层政权股(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福利股。局属事业单位4个,即崇阳县社会救助中心、崇阳县社会福利院、崇阳县民政事务中心、崇阳县殡葬服务中心。
(三)人员情况
崇阳县民政局核定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2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6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6人,其他人员46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3年,民政工作将持续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准确把握形势,明确发展任务,乘势而上、排难而进,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实施四大民生项目。稳步推进崇阳县农村公益性公墓二期工程、崇阳县失能特困供养护理中心项目及崇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争取上级资金补助。新开崇阳县金沙康旅中心项目,补齐我县大健康产业短板,做好项目前期研究及备案申报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力度,协同发改部门做好项目督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
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注销、撤销一批“三不”社会组织,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二是开展殡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邀请发改委物价部门对殡葬服务价格及墓地销售形式进行指导、调整,强化殡葬市场管理。三是全力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加强对返贫风险高的脱贫户、监测户和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及时预警,精准帮扶。
完善三大工作体系。一是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改革,适度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强化临时救助功能,简化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流程;抓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的监管,大力在乡村推行“困难信息上报”app,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二是社会治理体系。继续指导铜钟乡坳上村打造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点,打造“共同缔造”示范点;加强社区工作者的全员全方位的培训,坚持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对社区干部进行调整,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三是社会服务体系。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标准量化调整自然增长机制,严格规范救助对象、范围及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进一步创新关心关爱保护模式,提升困难群体服务水平。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民政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3915.39万元(含局机关2142.65万元、所属单位社会救助中心11149.61万元,民政事务中心245.25万元,社会福利院159.23万元,殡葬服务中心218.64万元),比上年减少1126.81万元,下降7.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50.09万元;上年结余(转)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项目预算编制减少。
2023年民政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3915.39万元(含局机关2142.65万元、所属单位社会救助中心11149.61万元,民政事务中心245.25万元,社会福利院159.23万元,殡葬服务中心218.64万元),比上年减少1126.81万元,下降7.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50.09万元;上年结余(转)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项目预算编制减少。
民政局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民政局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民政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8.75万元(含局机关57.75万元、所属单位社会救助中心12万元,民政事务中心16万元,社会福利院10万元,殡葬服务中心13万元),其中:办公费14.52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电费9.3万元、邮电费2.48万元、差旅费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8.7万元、会议费1.4万元、培训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4.4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会费13.7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78%,比上年减少52.39万元,下降32.5%。下降原因:厉行节约,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民政局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7.87万元(含局机关3.87万元、所属单位社会救助中心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5%,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持平。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7万元,比上年减少0.93万元,下降21.14%。下降原因:三公经费控制总额不高于上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部分在其他收入资金中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接待费4.4万元,比上年增加0.93万元,增长21.14%。增长原因:三公经费控制总额不高于上年度,根据实际执行情况予以调整。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民政局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23—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12.1万元(含局机关410.1万元、所属单位崇阳县社会救助中心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8.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93.8万元。比上年增加154.1万元,增长59.73%。增长原因:新增适老化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保有车辆共有4辆(含局机关1辆、所属单位社会救助中心1辆,民政事务中心1辆,殡葬服务中心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较2022年初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无其他资产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3年民政局部门项目22个,总计支出12806.68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1.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支出166.8万元,绩效目标是依托专业的居家适老化团队,为老年人打造一个舒适、安全的居家养老环境。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出259万元,绩效目标是落实非营利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和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重点支持城市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农村互助照料中心购买养老设施和照料服务。
3.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项目支出100万元,绩效目标是对集中养老机构进行改造提升,打造安全舒适的养老环境。
4.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2023年预算总额519.84万元。主要用于年龄达到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补贴支出。
5.残疾人“两项补贴”:2023年预算总额1298.88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6.农村福利院运转经费:2023年预算总额149.9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福利院运转运转支出。
7.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23年预算总额898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九)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债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XX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XX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XX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请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下同)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至“类”级。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可列空表,并进行备注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可列空表,并进行备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