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印发的《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23〕37号),进一步提升我县养老服务质量。救助对象暂定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现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7、8月份新增救助名单予以公布。详细名单如下:
港口乡北山村 5 组 金炎先
青山镇岩下村 3 组 周正甫
青山镇吴城村 9 组 孙改祥
石城镇石城社区3组 陈淑云
石城镇石城社区3组 付国奇
天城镇乌龟石村7组 吴解云
天城镇渣冲村3组 孙珍兵
天城镇渣冲村3组 刘仁意
白霓镇古桥社区武长街 谢淑贞
桂花泉镇三山村11组 刘完香
崇阳县民政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