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至12月,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开展了巡察工作。2025年2月2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崇阳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意见及问题清单。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认领、真抓实改,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限,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围绕改善民生深化整改,联动相关职能部门研判问题、共商对策,推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坚持标本兼治,既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又纠建并举、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党组议事、社会救助、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构建整改长效机制。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 关于“学习内容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党组会补学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举一反三,及时收集整理上级关于民政系统各项工作的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利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精神已作为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固定议题和首要内容,常态化学习传达机制已建立。
2. 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学习《崇阳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手册》,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按季度查阅党组成员工作手册,督促做好学习记录;党组书记对相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年度学习计划已制定并有序推进,党组成员学习态度进一步端正,学习记录翔实规范,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显著提升。
3.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七纳入’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对相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组织学习《崇阳县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措施》;重新检查历年党组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对不符合规定的重新撰写;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每年至少研究两次意识形态工作并组织一次专题学习。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责任边界更加明确,责任体系更加明晰严密。
4. 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民宗工作专题研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常态化推进机制已确立,工作定位更加清晰、责任更加具体,上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民政领域得到及时研究、准确贯彻和有效落实。
5. 关于“遗体火化率较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清明节,通过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手机短信、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开展殡葬惠民政策宣传;在村(社区)宣传栏张贴殡葬政策解读,让群众知晓集中治丧规定和减免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政策;对接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等部门,向死者家属发放宣传资料,并将惠民殡葬政策、殡仪馆联系方式印制到《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背后。殡葬惠民政策宣传覆盖城乡,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减免政策惠及群众,切实减轻群众治丧负担。
6. 关于“农村公益性公墓未取得实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公益性公墓惠民政策和生态安葬意义,消除群众误解和顾虑,引导转变传统殡葬观念。宣传达到乡镇全覆盖,政策解读更加深入民心;群众对公益性公墓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显著提升,对生态安葬的环保价值形成普遍认同。
7. 关于“节地生态安葬占比较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清明节,通过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手机短信、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开展殡葬惠民政策宣传;在村(社区)宣传栏张贴殡葬政策解读,让群众知晓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及其奖补政策。文明低碳祭祀与殡葬惠民政策覆盖面和影响力有效扩大,节地生态安葬的环保意义、操作流程及奖补标准清晰触达基层群众,群众抵触情绪减少,主动咨询政策、选择低碳方式及考虑生态安葬的比例明显上升。
8. 关于“殡葬服务费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违规收费问题写清情况说明;组织从事殡葬服务人员学习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相关文件,熟悉物价收费标准;印制规范殡仪服务工作制度,让治丧家属知晓免除政策及延伸收费内容;将收费项目、标准在服务大厅公示公开。收费监督体系更加完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费“双告知”制度建立,殡葬服务价格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
9. 关于“城区地名标志牌设置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争取县政府支持,将路名牌等地名标志的设立和更新纳入财政预算;对城区内未设立地名标志牌的交叉路口实地调查,按实际需要增设路名牌;开展地名标志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损坏、缺失或信息不准确的问题;加强与各职能部门沟通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地名标志设立更新纳入财政预算,资金保障稳定;定期巡查与维护制度已建立;部门协同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文明形象得到提升。
10. 关于“社会保障审查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履行社会救助工作主体责任,做好核对信息审核比对;加强日常动态管理,开展社会救助专项监督检查;出台社会救助对象年度核查暨防返贫预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在册保障对象数据比对和入户调查;对相关民政办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联系相应监护人主动将违规发放资金上缴财政非税账户。政策执行精准度持续提高,动态监测体系日益完善,防返贫机制制度化运行,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显著增强,资金监管得到实质性加强。
11. 关于“动态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自然减员月报制度,督促各乡镇按月上报辖区内当月死亡和其他动态汇总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业务培训班;追缴违规资金,对村(社区)经办人员追责问责。自然减员月报制度已出台,基层经办人员责任压实,动态信息按月精准上报、及时更新,“死亡保”等问题有效杜绝;社会救助业务培训针对性开展,基层经办人员政策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明显提升。
12. 关于“社会保障公示公开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破损、掉落的公示栏进行更新,规范公开公示内容和方式;制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公开公示的制度,并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制度不落实、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乡镇和村(社区)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公示栏及时更换,公示内容完好、位置醒目;常态化明察暗访形成有力震慑,公开公示“走过场”现象有效扭转,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得到更好保障。
13. 关于“社会组织信息变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前往相关协会办公阵地调查核实;对接沟通、提供指导,督促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督和服务管理。实地调查精准掌握实际情况;主动对接并提供指导,变更登记办理效率提高;相关协会已完成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14. 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完成登记手续;举办全县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班;建章立制,印发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管理规范通知,监督指导主管社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历史遗留的登记不规范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社会组织负责人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规范运营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
15. 关于“社会组织年审初审把关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主动和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沟通,厘清职责、说明情况;明确材料要求,提供业务指导,举办全县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班;对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分别印发协助开展年度检查工作的函和通知,督促按时开展年检工作。各方在年检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一步明确,推诿现象减少,协作效率提高;年检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明确,有效督促作用得到发挥。
16. 关于“养老服务缺乏专业力量”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一家一护”家庭养老护理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护理员职业等级认定考试,提供学习资料、考试费用报销等支持;联系专业、有资质的消防培训机构对全县养老机构进行消防职业资格培训,督促所有负责消防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课程。非持证护理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显著优化;养老机构消防岗位人员参训率实现全覆盖,消防设施管理流程全面规范,为构建“专业型、平安型”养老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17. 关于“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相关托老院对检查发现的食品留样问题立行立改;实施养老机构食品安全达标行动,出台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养老机构绩效管理,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将食品安全纳入养老机构考核指标;制定全县养老机构统一标准化记录台账。食品留样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食品安全达标行动在全县养老机构启动;标准化台账建立,食材溯源、留样、消毒等环节统一规范管理;食品安全纳入机构绩效考核核心指标,奖惩机制建立,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
18. 关于“养老服务设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考核运营制度,指导和监督乡镇、村(社区)具体落实;加强对设施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对运营良好的给予奖励和支持,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要求;采取政府扶持、村集体投入等方式落实专项管护资金。“县、乡、村”三级考核运营制度建立,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制度化管护实现;“政府扶持 集体投入”资金保障机制建立,设施日常维护、设备更新及人员经费得到保障,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运营”。
19. 关于“报账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补齐报账手续,规范报账流程,更新费用报销单,完备审批手续;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类费用报账所需材料、表单及规范填写方式;将财务制度列入主题党日中学习。费用报销单全面更新,历史报账手续补齐;财务管理制度修订,报账材料清单及填写规范明确;财务制度纳入主题党日学习,专题培训覆盖全体干部职工,财务工作从“事后纠错”转向“全程防控”。
20. 关于“经费列支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经办人员财务制度学习培训;制定工会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按月收缴工会会费和发放退休人员福利。经办人员专项财务培训已组织,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已出台,全员合规意识显著增强;会员按月缴费机制严格执行,退休人员福利实行“统一标准、按月发放”,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21. 关于“固定资产信息变更未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迅速将救助站公车变更信息在公车办备案更新;制定出台公车管理制度,加强公车管理。救助站公车信息已完成备案更新,公车数据动态管理无误差;“一车一档”台账严格实行,统一调度、用车审批及里程登记规范,单位公车无私用违规记录。
22. 关于“专题研究部署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要求组织党组成员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问题、部署任务;通过警示教育片、廉政文化活动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和廉洁教育。党组专题研究机制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已召开;纪律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深化,警示教育全覆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有效强化。
23.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开展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把受处分人员在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并坚持凡受到党纪处分人员在下月支部主题党日中通报并开展举一反三警示教育;对心得体会照抄照搬网络文章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重新撰写心得体会。责任落实刚性化,全局警示教育大会已召开;警示教育立体化,分层通报受处分人员,覆盖单位各党支部,严查形式主义问题,形成公示、警示、启示的综合治理体系。
24. 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针对相关事项与分管领导开展谈话提醒;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与预期目标;强化党建业务知识学习,召开业务知识培训;结合单位实际和党员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详细制定,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及工作目标明确;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工作机制建立。
25. 关于“独立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比例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管领导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分管领导不定期对各党支部进行业务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针对性指导和建议;各党支部书记至少与党员开展1次谈心谈话,要求落实党员义务、按期参加组织生活。谈话提醒明确整改方向与要求,压力有效传导;专题业务培训开展,各党支部负责人政策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提升,各支部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党员队伍纪律意识和组织归属感增强。
26.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就相关工作问题及责任落实情况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分管领导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开展党务培训工作,聚焦“三会一课”组织方法和会议记录规范;分管领导不定期检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显著增强,主体责任链条清晰、传导到位;党务骨干对“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切实强化,操作更加规范;会议记录规范性、组织生活质量明显提升。
27. 关于“党费支出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针对相关事宜及时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责令财务股长就相关工作失误作出深刻书面检讨;组织“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专题学习活动;全面梳理现有财务管理制度,针对党费返还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管理细则,强化支出合规性审核流程。分管领导和财务股长深刻反省;党费返还资金专项使用意识提高;财务管理制度印发,专项资金使用规定严格执行,支出合规性审核强化。
28. 关于“执行回避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相关人事安排进行情况说明,由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给予局办公室负责人书面检讨处理;全面排查人事会议记录,未发现“不回避”情形;局党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订规范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人事决策关键环节程序保障和操作依据清晰,预防用人不正之风的防线构建;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责任意识与纪律观念显著增强。
29. 关于“机构编制请示报告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给予局办公室负责人书面检讨处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全面自查梳理行政发文、党组发文,未发现“行政发文代替党组发文”情况。领导干部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切实增强;机构编制决策权威性和规范性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链条、各环节。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局党组将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强落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从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入手,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巡察整改长效机制。
二是以更实的举措谋发展,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以更严的要求转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聚焦养老事业、社会救助、儿童工作面临的挑战和难题,找到破解难题的方法和路径,为推动全县民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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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崇阳县民政局党组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