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民政局

CHONG YANG XIAN MIN ZHENG JU

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崇阳县天城镇小太阳分园)

来源:崇阳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7/10 16:41:31 浏览次数:4次 上载人员:黄大均

崇阳县天城镇小太阳分园: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21223576999267A)2024年7月9日向我局提交的关于注销“崇阳县天城镇小太阳分园”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单位因不再经营,申请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决定注销你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行政许可,同时收回原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

 

 

崇阳县民政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