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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

上载日期:2021/8/15 14:15:51 来源:崇阳县民政局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崇阳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县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审批;组织、协调和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和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6.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推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民政福利、救助等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崇阳县民政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5个股室,即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股)、财务股、基层政权股(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福利股。局属事业单位7个,即低保局、县社会福利院、婚姻登记处、社区服务中心、殡葬管理所、福彩中心、救助站。

二、人员情况

2021崇阳县民政局核定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3人。全局现有在职人数6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8人,其他人员27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建党100周年。全县民政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积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工作任务有:一是基本民生保障稳步提升。加强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持续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救助管理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健全残疾人福利制度。二是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积极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制度机制,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加强区划地名界线管理,大力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快优化基本社会服务。加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强化儿童关爱保护,全面推进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深化殡葬改革攻坚,着力提升婚姻登记质效,大力发展福利事业。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崇阳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由崇阳县民政局本级机关,崇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崇阳县殡葬管理所、崇阳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彩票中心、崇阳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崇阳县社会福利院、崇阳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崇阳县社区服务中心7个二级单位预算汇总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崇阳县民政局2021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71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301.96万元,增长27.62%。主要原因是应部门预算编制要求,项目支出经费全部纳入预算。崇阳县民政局2021年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智慧社区”建设、低保工作核查经费等16个项目经费支出3595.6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故收支预算增加。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崇阳县民政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713万元(局机关3819.32万元, 崇阳县殡葬管理所(人武部转隶人员)114.76万元,崇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68.18万元,崇阳县殡葬管理所124.83万元,崇阳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彩票中心63.79万元,崇阳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23.66万元,崇阳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309.31万元,崇阳县社会福利院125.33万元,崇阳县社区服务中心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7.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135.1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主要原因是应部门预算编制要求,项目支出经费全部纳入预算。崇阳县民政局2021年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智慧社区”建设、低保工作核查经费等16个项目经费支出3595.6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故相应地收入预算增加。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崇阳县民政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713万元(局机关3819.32万元, 崇阳县殡葬管理所(人武部转隶人员)114.76万元,崇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68.18万元,崇阳县殡葬管理所124.83万元,崇阳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彩票中心63.79万元,崇阳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23.66万元,崇阳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309.31万元,崇阳县社会福利院125.33万元,崇阳县社区服务中心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38万元、项目支出3595.6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应部门预算编制要求,项目支出经费全部纳入预算。崇阳县民政局2021年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智慧社区”建设、低保工作核查经费等16个项目经费支出3595.6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崇阳县民政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4.43%;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5.5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3.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6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使用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超过上一年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4.3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公务接待开支。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15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15.27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14.1万元、会议费3.6万元、工会经费8.1万元、日常维修费9.1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17.1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3.1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2万元、培训费9.1万元、公务接待费18.7万元、劳务及委托业务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5.65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61.85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20.3万元、分散采购支出41.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27064平方米;共有车辆4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2辆(局机关1辆,低保局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2辆(殡葬、救助)。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情况

2021年本部门预算整体支出391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7万元,项目支出3419.62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年度整体绩效总目标是规范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提能增效,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提升,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进慈善和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完善和落实儿童福利制度,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稳步推进殡葬改革。

1.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共有重点项目7个,涉及财政性资金共3299.62万元。

1、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2021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预算100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推进殡葬服务均等化,解决群众需求,完成6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完成公墓乡村数量6个,完成公墓面积20亩;质量指标,达到行业验收标准;时效指标,建设时间2021年度;成本指标,建设成本1000万元。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有效引导农村公墓新风尚;生态效益指标,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持续发挥作用。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投诉率小于1%,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100%。

2、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项目

2021年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项目预算26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确保老年人高龄津贴达到目标值720元/人/年及时发放到位,保障基本生活水平。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发放人数6400人;质量指标,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率达到100%,时效指标,2021年完全本年度12个月的津贴发放,成本指标,预算资金260万元。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有效保障高龄老人的补贴标准,保证基本生活;社会效益指标,有效弘扬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可持续影响指标,老年人福利制度建设情况和动态管理,项目持续发挥作用。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补助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

2021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预算90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确保困难残疾人补助达到目标值5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补助达到目标值100元/人/月及时发放到位,保障基本生活水平。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补助残疾人次实现申报数量全覆盖;质量指标,残疾人补贴足额发放率达到100%,时效指标,残疾人补贴按月发放,成本指标,补贴发放数额按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促进残疾人增收额50-100元;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持续发挥作用。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投诉率小于1%,群众对补助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1. 更新全县二维码门楼牌项目

2021年更新全县二维码门楼牌项目预算31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实现全县二维码门牌的更新。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更新二维码门牌数量20万块;质量指标,门牌覆盖率达到100%;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效2021年12月份,成本指标,年度预算金额310万元。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有效增强出行的识别率;社会效益指标,有效加强信息化管理;生态效益指标,明显提升城市功能;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助力打造智慧化城市建设。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门牌楼更换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 全县街道标识牌制作项目

2021年全县街道标识牌制作项目预算10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完成全县街道标识牌制作。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街道标识牌数量达到20万块;质量指标,门牌制作完成率达到100%;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效2021年12月份,成本指标,年度预算金额100万元。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提升城市功能;生态效益指标,有效提高出行的便利性;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打造便利智慧化城市。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补助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 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

2021年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预算10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完成建设2个社会服务工作站。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数量2个;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时效指标,2021年完成2个服务站建设,成本指标,建造成本不超过预算总金额240万元。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提供基本福利性服务;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持续发挥作用。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投诉率小于1%,群众对社会服务工作站的满意度100%。

4. “智慧社区”建设项目

2021年“智慧社区”建设项目预算629.62万元,资金来源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1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是崇阳县城区3个社区建成“智慧社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建成“智慧社区”数量3个;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时效指标,2021年完成3个社区建设,成本指标,单个“智慧社区”建设成本不超过100万元。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有效提升社区运行效率;社会效益指标,打造融合共享的“智慧社区”信息平台,社区信息化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完善便捷惠民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持续长期发挥作用。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投诉率小于1%,群众对社区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1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1049.62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全县街道标识牌制作100万元,全县二维码门牌换发310万元,社区专业工作者招聘费用10万元,“智慧社区”建设629.6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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